公司虚构居间人,构成行贿类犯罪
根据(2017)辽02刑终201号判决书显示,被告单位期货公司大连营业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账外暗中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数额较大;被告人张某某系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参与单位行贿活动,上述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行为均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市场竞争秩序,被告单位期货公司大连营业部、被告人张某某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个人行贿3万元以上,单位行贿20万元以上)。被告人王某作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行贿的期货公司及其员工的行为亦属于部门规章《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中禁止的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