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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2026-03-10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广大投资者:

各交易所经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3月10日结算时起,各交易所下列品种合约保证金收取调整如下:

(1)郑州商品交易所:

丙烯2604-2609、PTA2606-2609——17%

甲醇2606、短纤2606-2609、瓶片2606-2609、PTA2604-2605——18%

短纤2604-2605、瓶片2604-2605、对二甲苯2606-2609——19%

对二甲苯2604-2605——20%

(2)上期能源:

低硫燃料油2604-2610、原油2604-2612——29%

(3)上期所:

丁二烯橡胶2604-2605、石油沥青2603-2606——20%

燃料油2604-2703——27%

(二)自2026年3月11日结算时起,郑商所下列品种合约保证金收取调整如下:

菜籽油2603、2605——14%

尿素2604-2605——17%

玻璃2604-2605、甲醇2607-2609——18%

丙烯2606-2609、纯碱2604-2605、PTA2606-2609——19%

短纤2606-2609、瓶片2606-2609——20%

短纤2604-2605、丙烯2604-2605、瓶片2604-2605、对二甲苯2606-2609、烧碱2607、PTA2604-2605——21%

对二甲苯2604-2605——23%

烧碱2605——2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其他品种合约的保证金暂不作改变。

关于交易保证金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保证金变化,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大陆期货风控部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