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日期:
关于调整动力煤等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2020-07-23

关于调整动力煤等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广大投资者:

郑州商品交易所经研究决定,现将郑州动力煤等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自2020年7月24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下列品种普通月份合约保证金收取调整如下:

动力煤——11%

PTA——12%

自2020年7月29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下列品种普通月份合约保证金收取调整如下:

甲醇2009——15%

其他品种合约的保证金暂不作改变。

关于交易保证金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保证金变化,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大陆期货风控部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