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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春节长假期间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
2020-01-17

关于2020年春节长假期间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

广大投资者:

2020年春节长假将至,此次长假为2020年1月24日(星期五)起至2020年1月30日(星期四)止,为有效防范长假期间国际期货市场行情波动剧烈而影响节后国内期货市场的相关品种的交易风险,结合各家交易所“关于做好2020春节长假市场风险控制的通知”,现将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调整时间和收取标准、长假前后各交易品种的涨跌停幅度及其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2020年1月21日结算时起,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黄金、铜、铅、纸浆、锌——18%

白银、石油沥青、燃料油、热轧卷板、镍、螺纹钢、橡胶、锡、不锈钢、线材——19%

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号胶、原油——19%

3、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玉米淀粉、豆粕、粳米——14%

乙二醇、苯乙烯、焦炭、焦煤、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16%

鸡蛋、棕榈油、豆油——18%

铁矿石——19%

细工木板、纤维板——25%

4、郑州商品交易所:

菜籽——25%

除菜籽外,其他品种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注:上述未提到的期货品种合约保证金不变;

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的调回时间另行通知。

二、长假期间各合约品种的涨跌幅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1、自2020年1月22日收盘结算起,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7%;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铜、铝、锌、铅、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7%;锡、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石油沥青、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9%;镍、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10%;

2、2020年1月31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1、自2020年1月22日收盘结算起,原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9%

2、2020年1月31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和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1、自2020年1月22日结算时起,除菜籽外,其他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7%。

2、2020年1月31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四)、大连商品交易所:

1、自2020年1月22日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豆油、棕榈油和鸡蛋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粳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焦煤、焦炭、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2、2020年1月31日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期货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棕榈油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其他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三、连续交易时间:

123 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

124日至130日休市。

1318:55-9:00为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21日周末休市。

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做好持仓结构的调整,严防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大陆期货风控部

 20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