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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庆长假后保证金恢复的通知
2020-10-09

关于2020年国庆长假后保证金恢复的通知

广大投资者:

2020年国庆假期已结束,根据各交易所节后保证金收取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的变化并且结合市场风险情况,我司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09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郑州期货交易所的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标准;自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大连期货交易所的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标准。

自2020年10月09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调整如下:

IO——14%

IC——16%

IF——14%

IH——14%

 

除上述品种外,所有期货品种合约的保证金恢复至节前标准。

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总部各业务部门及各营业部注意保证金调整的变化,及时做好客户的日常交易风险防范。

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

                              20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