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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铜等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2021-03-01

关于调整铜等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广大投资者:

上期所、上能所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1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自2021年3月1日结算时起,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16%

锡——17%

二、上海能源交易中心

     阴极铜——16%

上述未提及品种合约的保证金暂不作改变。

关于交易保证金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保证金变化,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上海大陆期货

2021年3月1日